检察机关行为体现“南通精神”
10月12日,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,邀请人民监督员、人大代表担任公开审查听证员,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、证据材料是否完备、救助金额的确定等关键问题进行听证。
听证会上,检察机关提出,因为拟提出的救助金额巨大,但目前司法救助实践工作细则尚不具体,各地救助金额也没有统一标准,因此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这起救助案件进行现场评议,提出意见。随后,检察官汇报基本案情以及救助理由依据。
与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,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救助意见合规合理合情,体现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平等司法关怀。
结合听证会意见,经区政法委审批,检察机关决定向小军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。得知司法救助金数额,小军惊讶万分:“本以为几千块钱,这个结果太意外。”此外,经崇川区检察院多方奔走,小军的妻子顺利在安徽老家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的残疾证,增加了一点生活收入。
“检察机关的行为展现了南通对外来人员的“包容会通”,是扶贫攻坚的典范,我为这个事情点赞。”江苏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施学静认为,这个司法救助体现了“南通精神”,是这座城市“大爱”优良传统的延续。